红色精神
新四军精神[1]就是:听党指挥,坚定信念;坚忍不拔,英勇果敢;顾全大局,相忍为国;内外团结,众志成城;步调一致,纪律严明。
新四军来自红军主力长征以后留在南方八省十四个地区坚持斗争的红军游击队。他们继承了北伐战争中叶挺独立团和井冈山时期红四军的光荣传统,在三年游击战争和抗日战争中,孕育和铸造了铁军精神。
新四军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敌人顽强斗争,奋力杀敌,涌现了大量的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刘老庄82烈士便是最典型的事例。1943年3月18日,新四军三师七旅十九团二营四连为掩护部队主力转移,在淮阴刘老庄与十多倍于己的日军精锐部队激战12小时,击溃敌人五次冲锋,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与敌人进行肉搏拼杀,毙伤敌170余人,全连82人全部英勇牺牲。朱德称赞他们是我军指战员英雄主义的最高表现,陈毅誉之为“惊天地而泣鬼神的壮举”。
新四军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顾全大局。周恩来对新四军发展方向,提出了三个原则:“(1)哪个地方空虚,我们就向哪里发展;(2)哪个地方危险,我们就到那个地方去创造新的活动区域;(3)哪个地方只有敌人伪军,友党友军较不注意没有去活动,我们就向那里发展。这样可以减少磨擦,利于抗战。”
坚忍不拔英勇果敢
顾全大局相忍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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